3月4日,农村农业部发布《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服务,加大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生猪牛羊等重要畜产品稳产保供、农机购买应用等重点工作的支持。鼓励各地将已经开展的各类信贷支农活动,纳入信贷直通车工作统筹部署推进。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的金融支农专项行动。重点支持10万-万元额度的适度规模经营贷款需求,对种业企业等农业科创企业支持的贷款规模可适度提高至单笔不超过万元的水平。
优化信贷直通车产品。信贷直通车服务聚焦支持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包括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建设、种业振兴、农业绿色发展、休闲农业、农业科创、农产品出口、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等。重点支持10万-万元额度的适度规模经营贷款需求,对种业企业等农业科创企业支持的贷款规模可适度提高至单笔不超过万元的水平。
附通知全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的重要部署,落实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业农村部将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持续完善“政银担”合作,进一步强化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撑。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以下简称“信贷直通车”)活动,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直通车服务模式,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探索了有效路径,获得了各方普遍欢迎。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适时将这一创新服务由阶段性活动转为常态化推进,是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积极主动为农业经营主体办实事、办好事的务实举措,是完善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创新举措,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效金融支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将信贷直通车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金融支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手,凝心聚力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将信贷直通车打造成为农业经营主体想得到、看得见、用得着、靠得住的农村金融服务平台。
二、优化信贷直通车服务,拓宽政策覆盖面
(一)拓展支持对象。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逐步覆盖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含国有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优化信贷直通车产品。信贷直通车服务聚焦支持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包括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建设、种业振兴、农业绿色发展、休闲农业、农业科创、农产品出口、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等。重点支持10万-万元额度的适度规模经营贷款需求,对种业企业等农业科创企业支持的贷款规模可适度提高至单笔不超过万元的水平。
(三)完善基本流程。健全“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模式,完善“主体扫